紅網衡陽6月24日訊(通訊員 劉國鋒 湯果)6月24日上午,衡陽鐵路公安處祁東北站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查獲一名犯罪嫌疑人黃某(女,38,歲河南信陽市人)。經過反覆核實,證實該女子原來將自己身份證借給公司老闆使用,結果自己成為所謂的“法人代表”,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案被公安機關通緝。
  據祁東北站派出所所長彭廣平介紹,黃某被公安機關通緝的原因是,黃某是廣州某工程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經查,該公司於2010年10月至2010年12月,從湖南祁東某貿易有限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14份,發票價稅合計140萬元,稅額達二十餘萬元。據黃某解釋,自己2009年初到廣州某工程有限公司擔任會計,公司老闆張某與她在工作中熟悉後,經常照顧她。黃某慢慢地很信任老闆了。一次,張老闆說要借她的身份證用下,她很爽快地給了。沒有想到,老闆竟然用她的身份證註冊了另外一家公司,使她成了“法人代表”。
  警方提示,我國正在從法制社會向法治社會轉型,各行業的管理都在走向制度化,越來越多的行業推行實名制,要求個人必須憑身份證才能辦理業務。出借身份證及使用他人身份證都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行為,所以提醒大家妥善使用自己的身份證,不要為自己惹來不必要的麻煩。  (原標題:身份證借給老闆遭通緝 被當法人代表背黑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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