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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上海6月9日電 (陳靜吳一烜)上海閔行區法院9日透露,該院審結上海首起因單獨二胎新政起訴離婚的案件。
  法院最終未准予雙方離婚。法院認為,夫妻雙方應慎重考慮是否生育二胎,不應讓不同看法影響夫妻感情與家庭和睦。
  據悉,自2014年3月1日起,上海正式實施單獨二胎政策,成為上海人口規劃中具有歷史意義的里程碑。3月以來,上海累計批准1730對夫妻生育二胎。
  十日後,即2014年3月10日,男子顧誠向閔行區法院遞交起訴狀,要求與妻子王蓮離婚,原因是妻子不願生育二胎。
  十多年老夫老妻為生二胎拌口角?
  顧誠與王蓮2002年相識相知併在2003年登記結婚,已是10多年的老夫老妻。結婚一年後,女兒謙謙出生,如今已上學。
  2013年初,顧誠提出想要二胎,稱家裡老人也有這個想法,王蓮口頭答應,但為了照顧謙謙學習,王蓮依然常常住在娘家,二胎之事越拖越長。為此雙方冷戰吵鬧產生嫌隙。2014年3月10日,在二胎新政施行十日後,顧誠一紙訴狀將王蓮告上法庭。
  顧誠認為二胎新政鼓勵生養二胎,己方夫妻完全符合單獨二胎的條件,男方和男方父母都希望生育二胎,但妻子王蓮卻出爾反爾,不尊重老人,雙方多次商量均無結果,現在已經無法溝通,長期的分居也使夫妻關係名存實亡,所以要求與王蓮離婚,女兒謙謙由自己撫養。
  在法院組織的多次調解談話中,妻子王蓮說,從女兒上學起,自己為了照顧女兒傾盡全力,沒有精力再養二胎了。
  依據法律規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作為法院是否准許離婚的唯一標準。
  法院認為,雙方既然經過一定時間的瞭解選擇登記結婚,就應以負責任的態度處理婚姻、家庭等關係。矛盾出現時,雙方應檢視並改正自身的不足,並對對方存有包容之心,積極化解矛盾、維護家庭完整。
  法院認為,雙方應慎重考慮是否生育二胎,不應因對該問題的不同看法影響夫妻感情,雙方更應考慮十多年的感情基礎以及女兒的健康成長對於完整家庭的需要,相互忍讓體諒並共同解決已經產生的矛盾,繼續共同努力追求婚姻和家庭的幸福。
  故法院判決駁回原告顧誠的訴訟請求。 (以上人物均屬化名)  (原標題:上海首起因“單獨二胎”新政起訴離婚案法院落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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