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2月9日電 (記者李曉宏)日前,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葯管理局公佈《關於加快推進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其中要求,推進國家和省級全員人口統籌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基本實現全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相關信息的快速查詢和異地辦證。
  “‘異地辦證’所指的證件,主要包括第一個子女生育服務證(登記)、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者出具婚育情況證明等。”國家衛生計生委流動人口司司長王謙解釋說。
  第一個子女生育服務證(登記),簡稱生育服務證,亦即民間俗稱的“準生證”。事實上,為解決流動人口等人群辦證難問題,2012年12月,原國家人口計生委曾下發通知,要求流動育齡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鄉(鎮)、街道均有責任為其辦理第一個子女生育服務證(登記),並實行首接責任制。也就是說,第一個子女生育服務登記可以異地辦證。
  “‘證件’背後牽連著權益和服務。以上證件從技術上講都不難辦,難辦的是核查辦證信息是否屬實。”王謙說,這就需要實現流動人口計生服務管理信息化,使流動人口戶籍地與現居地之間的互通共管真正“落地”。
  2009年,原國家人口計生委開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一盤棋”建設,隨後,全國20多個省建立了省級全員流動人口或育齡婦女數據庫,國家跨省流動人口全員數據庫初步建立,在此基礎上,建立完善全員人口信息數據庫。
  本報北京12月9日電 (記者白劍峰)國家衛生計生委、中醫葯管理局日前聯合印發《關於加快推進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設的指導意見》,提出2020年前,我國將實現全員人口信息、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曆數據庫基本覆蓋全國人口並整合共享,全國普及應用居民健康卡。
  根據意見,“十三五”時期,實現全員人口信息、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曆數據庫基本覆蓋全國人口並整合共享;全面建成互聯互通的四級信息平臺,實現六大業務應用、業務協同和信息共享;普及應用居民健康卡,全國實現“一卡通”。  (原標題:“準生證”有望異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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